伦教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项目
伦教慈善会 2015-11-01 15:46:55 文章来源:
为对伦教辖区医疗费用庞大的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减轻其家庭经济压力。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社会慈善救助资金,根据《伦教慈善会章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救助对象是具有伦教街道户籍(迁入满3年以上,含3年,已投保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因病、因意外住院,治疗费用大,经过自救、亲友救助后家庭仍然困难的,或不符合政府大额救助(大病特殊救助),但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可申请救助。
(二)救助对象应在治病期间或医疗终结(或出院)后9个月内提出救助申请。
(三)下列情况不纳入救助范围:
1、长期人户分离(2年以上),就业和生活均在区外的;
2、家庭收入、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年本区低保标准5倍以上的;
(2)家庭拥有汽车的(拥有一辆经营性运输汽车的除外);
(3)拥有住房两套或以上的(经鉴定为危房的除外);
(4)提交申请前的3年内有一次性大额收入的,自收到之日起扣除当年低保标准5倍的生活费用和家庭成员在此期间患危重病需要治疗的医疗自费金额后,至申请时仍有余额且余额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大额收入包括征地补偿所得、家庭财产转让或变卖所得、博彩收入等。
3、医疗费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纳入救助计算范围:
(1)在各医疗机构发生的非基本医疗(特需门诊、高等病房、医学美容等)费用;
(2)申请人因酗酒、打架、自杀自残、吸毒、性病、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等原因支出的医疗费;
(3)各种司法鉴定、劳动鉴定、工伤鉴定、验伤及其他一切医学鉴定费用;
4、不能提供原始有效医疗发票的。
二、救助标准
(一)困难学生医疗救助一年内申请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救助最高限额20000元。
(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年内申请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救助最高限额10000元。
(三)救助金额不得高于申请人自付医疗费。
每年预算30万元。
三、申办程序
困难学生医疗救助途径:
(一)由学生(或病人直系家属)在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索取、填报《伦教慈善会困难学生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用学生的名字申请,由学生或其亲属签名确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2. 镇级(含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区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患者住院出院证明或转院证明;术后及维持治疗的还须提供首诊的相关资料;
3、属车祸的应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
4、已投保我区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应提交区社保局的理赔凭证(未办理理赔的,可提供住院清单)和自付费用的医院收费发票,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单据,一般以申请前的9个月以内发生的单据为准;
5、医疗救助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审核表;
以上证明材料齐备后,送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
(二)村(社区)行政服务站调查核实申请人自救和亲友救助的情况,由村(社区)行政服务站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伦教慈善会审核。
(三)伦教慈善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救助金额方案,由伦教慈善会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公章。
(四)申请经批准后,由伦教慈善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救助款通过银行发放给申请人。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途径
(一)由申请人(或病人直系家属)在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索取、填报《伦教慈善会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用病人名字申请,由病人或其亲属签名确认,并向村(社区)行政服务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所需资料与困难学生相同)。
(二)村(社区)行政服务站调查核实申请人自救和亲友救助的情况,由村(社区)行政服务站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伦教慈善会审核。
(三)伦教慈善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救助金额方案,由伦教慈善会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公章。
(四)申请经批准后,由伦教慈善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救助款通过银行发放给申请人。
四、 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